3月17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和省民政厅联合召开的省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业务对接会上获悉,包括河南省物流协会在内的71家社会组织对嵩县、台前、卢氏和淅川4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县进行结对帮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社会组织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积极开展产业帮扶、智力帮扶、爱心捐赠和志愿活动。2018年至2020年,我省共有8552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开展扶贫项目7013个,自身和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扶贫资金50.77亿元,投入帮扶人员80.7万人次。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迅速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来,仅2022年,全省就有3900多家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投入资金3.34亿元。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社会组织的参与。此前,省乡村振兴局和省民政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孔剑君表示,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中,要立足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发挥作用,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实现从有所作为向大有可为的突破。
“各类社会组织要依据自身专业优势,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殊帮扶。”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张正德表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要聚焦产业、就业、消费实施帮扶,打造乡村发展品牌;产业类社会组织要助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民有活干、有钱赚;科技类等社会组织要围绕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开展技能培训,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科普和管理人才,推动技术下乡村;环保领域社会组织要助力农业面污染源防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慈善社工、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要加大帮扶力度,推动资源向农村、向基层倾斜,聚焦农村“三留守”等特殊群体开展巡访关爱、志愿服务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