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八项规定廉洁平安过好“两节”
时间:2015-03-12 08:53:49 来源: 返回首页
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省社党组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适应作风建设的新常态,树立反“四风”要经常抓、具体抓、长期抓的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平安过好“两节”。
一、 严禁用公款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
二、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有价证券、烟花爆竹等各种年货节礼;
三、 严禁收受地方、直属单位、业务关联单位赠送的年货节礼,各直属单位之间也不得相互赠送年货节礼;
四、 严禁用公款安排或接受宴请、健身和各种娱乐活动;
五、 严禁公款旅游,包括请地方、直属单位、业务关联单位安排旅游活动,或到地方、直属单位及业务关联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六、 严禁借年终工作总结之机用公款搞各种形式的联谊、会餐等铺张浪费性活动;
七、 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奖金、津补贴和有价证券。
社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