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省扫黑办通报平顶山市和安阳市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平顶山张延钦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6年以来,以张延钦、娄亚男等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插手民间经济纠纷,聚众持械替他人摆平事端、报复行凶,为雇主看场护矿,充当“地下出警队”。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出警”数十次,多次破坏打砸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设施,实施多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并致多人轻伤、轻微伤,严重破坏了汝州市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张延钦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娄亚男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31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十个月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均被并处罚金。
安阳高攀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2015年7月份以来,高攀等人成立一家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与北京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组建汤阴县运营中心催收部,收购逾期债权,并利用贷出方空白的书面协议进行催收,采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言语恐吓、暴力威胁、侮辱虐待、谩骂殴打等行为,有组织地对逾期客户实施暴力讨债行为。该犯罪集团在暴力讨债过程中实施多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收取各类服务费、催收费、逾期费、家访费等高额费用。该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高攀被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记者李凤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