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起,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多项措施,坚决遏制我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
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清零”
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交通运输部门检查运输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并有效应用GPS监控平台;公安部门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进行动态排查,逐车建立台账,以“零隐患”确保“零风险”。
加快推进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严格落实生命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没有安全保障、不具备安全通车条件的,坚决不得通过主体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实施农村公路安全治理和危桥改造,集中精力谋划组织实施新一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黑点、隐患路段全面整治。
建立“双路长”和网格化管理机制
借鉴“一村(格)一警”机制,建立乡镇路长和公安民警辅警“双路长”机制,负责相应等级的农村地区公路管理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等交通安全辅助力量在县乡政府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
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一个月内分批次对全省所有运输车辆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教育,切实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监管力度
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和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违反有关规定的坚决予以处罚,直至取消营运资格。严格查处货车驾驶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私自关闭动态监控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在有条件的普通国道、省道推行大车靠右通行。对旅游包车驾驶人、营运车辆、营运行为进行精细化管理,有条件的旅游包车要进站安检,不具备进站条件的要为驾驶人和安全员配备安检设备。
严格实行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安全主体责任追究
各地要严格落实“四个必查、五个追究”工作机制,即:亡人事故必查、涉及重点营运车辆必查、涉及酒驾醉驾事故必查、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必查;从有关安全主体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赔偿、党政纪处分、曝光五个方面倒查追究责任。
即日起,省公安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联合督导组,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大风险点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