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和省供销社机关同时被评为2016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
时间:2017-02-09 17:32:44 来源: 返回首页
近日,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豫财资〔2017〕6号)下发,省供销社、省供销社机关同时被评为“河南省2016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
全省供销社资产监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有资产监管职能,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及时修订完善了《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全资企业及控股企业重大事项审批与备案办法》,构建了规范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内控机制,有效防范了资产管理风险。特别是在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面工作成效显著,为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建立社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提升资产监管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省社资产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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