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濮阳市供销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南乐县召开,市供销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陈志伟,市、县农商行,县供销社以及福堪、寺庄供销社、杨村、张果屯为农服务中心、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县福硕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县莲花莲藕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旨在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供销总社、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印发<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供文【2021】8号)文件精神,以及落实7月7日全省供销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研究探讨濮阳市试点县“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有效实现形式,为全市全面推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奠定基础。
座谈会上,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结合自身实际,就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模式,特别是在信用合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了交流、沟通。试点县供销社负责人就如何开展好、指导好“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谈了思路打算。市农商行信用管理一部经理高亚林就当前市农商行信用贷款授信额度,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方式等进行了介绍,并围绕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讲解。与会人员就进一步放大金融贷款比例、开拓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小农户的小、快、灵的贷款业务,市县供销社、农商行就下一步共同在为农服务和乡村振兴中开展深度合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陈志伟表示,通过座谈交流大家对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有了更高的认识,收获颇丰,达到了预期目的。他指出,加快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对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创新意义和实践意义。他要求,试点县在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中,要不断探索积累经验,要以流通为主导,以生产为基础,以金融为支撑,服务好农民。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强化与金融机构合作,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取得预期成效,为全市提供可复制推广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