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供销合作社与辽宁省商务厅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1月8日,辽宁省供销合作社与辽宁省商务厅在沈阳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肖涵,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宋彦麟就推动合作协议进一步落实交换了意见。省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张春颖,省商务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广利代表双方签约。签约仪式由省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李铁奇主持。
肖涵表示,长期以来,商务部门和供销合作社系统作为国内贸易流通的两大主体,始终保持紧密的业务联系,感情基础深厚。近年来,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辽委发〔2016〕5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改革,加快发展,在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希望省商务厅继续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支持力度,加强工作联动,凝聚发展合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宋彦麟表示,供销合作社近年来的各项工作突飞猛进,特别在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面发挥了市场主体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商务厅将会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希望双方能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为辽宁振兴贡献力量。
根据协议,商务厅将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发展现代流通网络,拓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供销合作社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共同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战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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