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6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杨春山一行赴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部分旗县供销合作社调研了解基层社建设情况,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实地走访了四子王旗吉生太基层社、东八号基层社,武川县哈乐基层社和大青山基层社,通过边听、边看、边问的形式,深入了解了当地基层社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指出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针对当地实际提出具体要求。
杨春山指出,乌兰察布市供销合作社联系实际、迎难而上,在基层社建设工作中探索出了新的路子。四子王旗供销合作社作为今年基层社建设工作的试点旗县之一,为全区基层社建设工作开了个好头,吉生太、东八号2家基层社利用供销合作社原有资源优势,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在当地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基层社建设任务21个,已建成20个,完成率超过95%,基层社建设工作走在了各盟市供销合作社前列,成绩明显、效果突出、值得肯定。武川县供销合作社发挥基础优势,补齐基层短板,进一步完善服务农民的职能职责。
杨春山强调, 9月份以来,区社制定了一整套推动基层社建设的工作机制,通过每周工作通报,强化各级供销合作社推进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目前看,基层社建设进度较慢的盟市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自加压力、狠抓落实,接下来要启动约谈工作机制,确保年度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杨春山要求,随着基层社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悬挂“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工作逐步规范,基层社在开展为农为牧服务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严禁出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要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禁出现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和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商品的行为。二是不断扩大经营、服务范围。结合当地实际,适时开展农副产品回收业务、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农资销售业务和农村电子商务业务等,使基层社逐渐具备“日用商品销售、便民服务、代购代销、物流配送、展示展销”等五大功能,具备条件的基层社要建立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三是加强系统合作,推进开放办社。盟市、旗县供销合作社要加大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的联系力度,强化业务合作,加快形成上下贯通、联合发展的经营体系。加强基层社与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力度,吸纳当地优势资源加入供销合作社,使基层社成为服务农牧民的综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