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社(农商行)融合发展,日前,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三社”完善功能、相互支持、融合发展,并明确市供销社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推进“三社”融合发展,主要坚持三方面的原则: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融合发展的根本,全面提升“三社”为农服务能力;坚持联合合作、融合发展,发挥好供销社服务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优势、信用社金融优势;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探索推行“三社”促“三农”的发展新模式、新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2018年为探索开展“三社”融合发展年,2020年融合发展全面推开,到2022年,“三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全市改造建设基层供销社800个,实现涉农乡镇(街道)100%全覆盖,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全市100%行政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国家级示范社500个;全市有意愿的农村常住人口100%加入合作经济组织。
《实施意见》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加快基层供销社改造建设,在政策、资金、资源分配等方面给予扶持,到2022年,培育市级基层供销社示范社400个;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助推乡村振兴,明确市供销社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工作;加大信用社涉农金融服务力度,强化“三社”融合发展的资金保障;促进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采取股份合作、生产合作、服务合作等多种形式;提高“三社”综合服务能力,鼓励“三社”加强资金、产权、服务、人才等方面联合合作,共建项目、共做产业、共享成果;依托“三社”融合发展强化供销社社会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为保障“三社”融合发展,除加强组织领导外,还要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同时,将“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推动“三社”在组织形态上、生产经营上、利益联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赏科学有效融合,把生产、流通、信用三大要素融合起来,全面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促进全市“三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