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齐心协力,锐意进取,综合改革深化拓展,专项试点稳步推进,经营服务体系不断壮大,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2018年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多项指标增幅位列全国前茅。连续四年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继续保持西部地区排名第一,全国总排名从2017年度的第8名上升到第6名。连续五年获省直部门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一等奖,再创贵州省供销合作社历史最好成绩。
今年1~6月,贵州省供销合作社全系统完成商品购进总额222.62亿元,同比增长1.84%;实现商品销售总额241.84亿元,同比增长1.48%。至5月底,系统资产总额189.29亿元,同比增长25.9%;汇总盈利4.15亿元。 农产品业务稳步增长,1~6月全系统累计购进农产品63.54亿元,同比增长7.74%;消费品零售快速发展,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67.33亿元;再生资源业务稳步增长,实现再生资源销售4.86亿元;平台交易持续活跃,全系统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55.86亿元;电子商务业务平稳发展,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18.42亿元,同比增长6.44%。
构建“六大服务体系” 助力脱贫攻坚
贵州省供销合作社于2014年在全省选择10个县级供销合作社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麻江县为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联系单位。2018年又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创新服务供给为重点,围绕6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全省开展专项改革试点,形成“1+12”的专项改革试点布局(即1个省县共建供销社综合改革先行试验区+12个省级专项改革试点单位)。今年以来,对全省“1+12”专项改革试点单位进行了全面总结评估验收,在“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供销电商发展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提炼出经验在全省进行复制推广。
以“功能规划布局”为先导,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破解贵州农产品市场调节能力不强的弱点
2017年,省社组建了贵州省冷链物流投资公司,作为全省农产品现代流通(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主体。在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建设运营总部暨贵州农产品物联大数据智慧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在全省重要交通节点的县(市、区)建设区域性农产品现代流通中心。目前,运营总部已设立。
以“农校农超结合”为新载体,构建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体系,打通地方农产品直产直供中间环节
组建了省绿色农产品流通控股公司,主要承担“农校、农超、农市”对接工作,打通直供直销通道。目前省绿通公司已与黔南高校集团、职业院校联盟30个校区及关岭等6个县建立“校农结合”业务,与100余家合作社签订采购合作协议,覆盖16个贫困县、25个贫困乡镇,惠及农户13519户、84316人,其中涉及贫困人口1727户、12522人。积极开展产销对接工作,今年1~5月产销对接累计采购农产品3.55亿元、4.6万吨。
以“贵农网平台”为总揽,构建供销电商扶贫体系,增强贵州地方特色产品线上营销能力
2015年,成立贵州省供销电商公司,打造“贵农网”农村电商平台,以“贵农网平台+县级运营中心+电商服务站”的方式,集成电商、物流、金融、体彩等资源,形成“黔货出山”“网货下乡”的全省“一张网”。目前,已建成49个县级电商运营中心,8601个农村电商服务站点。
以“三位一体”建设为切入点,构建新型基层组织体系,解决基层供销社联合合作不强问题
截至目前,全省共培育省、市、县三级“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社535家,其中省社授牌命名的省级“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社91家,实现全省县级全覆盖;市、县级示范社分别达225家和219家。
以风险防范为重点,保持供销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稳步发展,缓解合作社社员发展资金“老大难”问题
在2018年摸清底数和组织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风险防控。目前,全系统已在9个市(州)65个县(市、区)设立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组织195个,延伸服务网点134个,入社社员17万户,社员互助金余额64亿元,调剂互助金60亿元。与贵阳银行合作建立村级金融服务站3059个,金融服务金额约50亿元。
以推动农村资源(产)资本化为落脚点,构建农村资源资产权益交易服务体系,破解农地细碎分散和荒废闲置等问题
2016年以来,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及有关单位就组建省农村资源资产权益交易中心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目前筹建准备工作已完成。
70年发展历程
贵州省供销合作社始创于1951年2月,初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合作事业管理处”,统一领导全省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并开始在各地试办供销合作社。1954年3月改组为贵州省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同年7月召开贵州省合作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贵州省合作社联合总社,同年9月更名为贵州省供销合作社。
此后,贵州省供销合作社经历了办社历史上的“三撤三复”:1958年4月,与省服务厅、省对外贸易局和中药材公司合并成立贵州省第二商业厅,随后并入省商业厅。1962年4月,贵州省供销合作社第一次恢复重建。1967年10月,贵州省革命委员会将省供销合作社与省商业厅撤销,工作移交省革委会贸易办公室。
1973年9月,再次恢复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贵州成为全国最早恢复建社的省份。1983年,将省供销合作社并入省商业厅,但此次合并只涉及省、地(市、州)两级机构,不涉及县、区级。
1991年9月,省供销合作社第三次恢复,逐渐健全了从基层到省的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管理体系,同时省人民政府明确,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最高组织机构,承担政府赋予的城乡商品流通任务和一定管理职能,属正厅级单位。1995年《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出台后,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
2000年7月,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被列入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至2003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一半以上的企业和基层社初步完成了多种形式的改革改制。
2007年7月,省社被纳入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
2009年,贵州开始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列入各级政府“其他机构”类别单独设置。
2014年初,贵州省社确定并启动了10个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县,采取按业务分类试点的形式,逐步探索综合改革路径。
从2015年7月起,贵州省社开始着手探索建立“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股金合作社”的“三位一体”的新型合作社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