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紧紧抓住参与全国总社“三会”专项试点有利契机,借势推动和加强系统监事会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成效显著。2019年,无锡市社、扬州市社和新沂、盱眙、涟水、吴中、昆山、滨湖等19个市县社召开了代表大会,设立了监事会,配备了专职监事会主任;南京市社、镇江市社及高邮、扬中、丹阳等县市社出台了“三定”方案或编委文件,明确了监事会机构和领导职数,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全省已有11个设区的市社、57个县级社建立了监事会组织机构,配备了专职监事会主任。泰州、盐城、淮安、无锡、常州、宿迁等6市所辖独立建制县级社全部配备了专职监事会主任,南通、盐城、泰州、扬州等市社单设了监事会办公室机构,配备了专职办公室主任,为进一步开展监事会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多地监事会成立不久就迅速开展工作,发挥监督作用。
南通市社监事会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召开参控股企业外派监事联席会议,了解参控股企业的情况,收集外派监事意见建议,及时向党组报告情况,得到党组高度重视。强化对社有企业的督查,监事会牵头财审处、组织人事处、监事会办公室等处室组建了联合督查组,对两家全资企业进行专项督查整改“回头看”,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运行状况,针对去年整改问题进行督查,督查意见及时反馈,并要求结合实际限期落实整改。
扬州市社监事会重点突出对主责主业的监督。一是强化综合改革情况的督查。重点就县(市、区)社和基层社“三会”制度建设开展了督查,推动“三会”制度建设任务按序时进度落实。二是强化对重大事项的监督。仪征市社监事会对理事会确定的重大事项转入执行实施阶段后,及时跟踪推进,加强对各环节的监督,确保在事项办结过程中依法依规,不出偏差;宝应县社监事会根据理事会安排的工作计划进行月度督查,对理事会与科室和个人签订的目标责任状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向党委提出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三是强化项目建设申报的监督。仪征市社监事会对2018年和2019年扬州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进行督查,确保了扶持资金用途合规、财务处理合规;宝应县社监事会对基层社恢复重建、社村共建和薄弱社改造以及农药包装物回收等专项资金,从申报到拨付使用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不截流,执行规定不走样。
盐城市社监事会发力基层社“三会”制度建设。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盐城市社扎实推进“三会”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治理结构,2019年有16家基层社完成了“三会”制度建设,全市系统累计已达42家。主要做法有:一是培植实力。在建设目标上,要求凡创“三体两强”基层社必须建成“三会”制度;在推进措施上,以开放办社为抓手,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增强基层社服务能力。滨海天场农综社社员代表涵盖了当地蔬菜种植、生猪养殖、农资及农产品经营大户,成为当地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致富的骨干力量。二是营造氛围。各地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邀请党委、政府负责人参加代表大会,给供销合作社工作提要求,提升了基层社的社会知名度。各县在召开基层社代表大会时,集中所有基层社负责人参会,互相观摩,营造了浓烈的比学赶超氛围。三是规范运行。一手抓新建,一手抓规范完善。东台、射阳、盐都等地指导基层社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规则,督促基层社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东台市社探索建立社员代表联系制度、代表提案办理制度,丰富了基层社“三会”制度建设的内涵。指导基层社严格管理、依规办事,根据自愿原则,调整了11家有违《章程》的成员单位,增加了19家新成员单位,提升了基层组织的影响力和为农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