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海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拓展消费扶贫服务功能 加快构建滞销卖难农产品公益性销售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指出,省供销社系统将以省、市县、乡镇三级供销社为依托,聚焦滞销卖难农产品销售,深入拓展消费扶贫功能,加快构建以农产品生产信息采集、产销对接渠道、冷链物流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性销售平台。
该《方案》提出,省供销社系统将通过畅通渠道、搭建平台、加强沟通等多个方面积极推动我省农产品运销,助力农业产业做大做强。为此,省供销社系统将建设政府滞销卖难农产品生产动态信息采集平台、组建农产品公益性运销实体,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和农产品销售渠道。同时组建全省农产品产销联盟,加强农产品运销组织化程度。
通过制定联盟的行业指导标准及评比标准,搭建企业、农户与政府联结的服务平台,省供销社系统旨在引导成员企业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品牌培育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探索,不断提升海南热带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水平。加之举办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组织农产品收购商、运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相关的培训和会议,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完善组织制度和运营机制。
此外根据《方案》,省供销系统将加快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短板”,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加大预算单位采购力度。同时进一步扩大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集中采购本地区农产品的规模;加快供销社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并以乡镇供销社为主体,组建以销售本地农产品为主的销售专业合作社,承接农产品信息采集工作和农产品就近就地销售业务,努力实现消费扶贫由“卖海南扶贫产品”向“卖海南农产品”的转变。
基于此,各市县党委政府需加快为供销社系统“赋能”和“注能”,赋予供销合作社相应的公益性职能,承担起滞销卖难农产品公益性销售体系建设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