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系统以深化综合改革为统领,紧紧围绕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组织作用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努力探索新型发展模式,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功能,扩大服务领域,推动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
一是以党建为引领,探索“党建+基层社+合作社+龙头企业”综合合作发展模式。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基层社通过“区域联合党委+农合联”的方式,联合当地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为5600户农户开展代耕代收业务,社会化服务面积10.4万亩,全镇机械化率提高到75%,发放内部社员互助金170万元,为722户农牧民售出农副产品2200余吨,相关做法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登载。
二是以供销社为主体,探索供销+金融+担保+农牧户”综合合作发展模式。巴彦淖尔市供销社与农业银行巴彦淖尔分行、内蒙古农牧业融资担保公司三方联合合作,积极开展“供销+金融+担保+农牧户”的“供银担”模式,其中:供销社推荐优质客户、明确金融服务需求、引领生产和供销服务,农业银行和农担公司简化流程、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使系统内各类经营主体在疫情期间不出户办理贷款,疏通了生产供销和信用之间隔膜障碍,探索出了一条供销社牵头,金融机构参与,基层供销组织主体、惠及全市农牧民的新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道路。2020年该市供销系统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及其上下游农户已通过“供银担”获得贷款1.2亿元以上。仅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基层社1家就通过“供银担”为其创办的专业合作社及相关农牧户争取贷款2450万元,得到了当地农牧户的广泛称赞。
三是以严控风险为前提,探索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社。在“社员制、封闭制,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报酬”的原则下,在供销系统领办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服务,通过调剂合作社社员内部资金余缺,缓解农牧民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难题。2020年,全区供销系统71个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