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以及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省供销联社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积极参与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各项工作。
省供销联社党组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准确定位供销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制定出台《青海省供销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提出实施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行动、“三社”建设行动、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行动、乡村绿色生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供销社精准扶贫行动六项行动。
市州一级实现机构全部单设,24个县(区)独立设置供销社机构,其余15个县在经信局(或发改局)挂供销社牌子,县以上供销社机构实现全覆盖。截至2021年底,全省乡镇基层供销社达到304家,覆盖率达到83.3%;农牧区综合服务社2075家,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省社搭建了“供销发展”“供销速贷”两个资金池,为22家供销企业对接融资2.5亿元。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的安排部署,先后投资3000余万元,安排村集体经济“破零”项目68个,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2021年,青海省特色农畜产品在“832平台”实现销售收入1.58亿元,为省脱贫地区农畜产品拓展了销售渠道。
着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稳步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截至目前,累计建成农资配送中心128个,农资配送网点1300余个,能够充分满足农民群众对化肥、有机肥、农药、农膜等生产农资的需求。全省农资供应销售呈现“两减两增”良好态势。2018年至今,投入财政资金4350万元,新建及改造提升农副产品加工冷链物流配送项目50个,年销售农畜产品54.9亿元,发挥了供销合作社在新时代“三农”工作中的独特优势与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