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暨立法培训会议上,《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至2022年地方立法规划》正式公布。74件立法规划项目涉及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涵盖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2018年至2022年地方立法规划,是我省近五年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以体现我省地方特色、突出重点领域立法为编制原则确立的74件立法规划项目,由31件审议项目和43件调研项目组成。主要内容包括:着力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实施方面的立法项目,如《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等。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立法项目,如《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河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等。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立法项目,如《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河南省社会诚信条例》《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立法项目,如《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乡村发展方面的立法项目,如《河南省农业生态保护条例》《河南省乡村垃圾处理条例》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和谐平安社会环境方面的立法项目,如《河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南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积极做好国家法律的落实和细化,及时制定贯彻实施上位法方面的立法项目,如《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
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从去年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现已累计收集超过100件。在立法规划实施过程中,经省委同意,省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补充或调整,以保证我省地方性法规的适用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协调性。(记者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