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表示,供销总社将着力打造全国性的电子商务平台,各省级社统筹发展区域性、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最后对接到全国的平台上,形成规模优势,办成“网上供销社”,目前,这个平台的建设工作已经启动,争取在今年三季度能够上线运行。
李春生表示,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使得供销合作社的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供销合作社将更好地服务“三农”,真正做到“姓农为农务农”。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将给农民带来怎样的红利?
李春生说,“长期以来,供销社一直在植保、测土配方、产前农资供应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保障,将来也会继续做好这方面工作。同时,供销社将搭建起产后的综合服务平台,让农民真正享受到便捷化、多样化的服务。此外,要加强‘新网工程’建设,通过合同订购、网上销售等方式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的问题,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随着电子商务产业迅猛发展,知名电商企业纷纷“下乡”,给供销合作社带来了新的挑战。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邹天敬表示,供销合作社系统与这些企业之间有竞争,更有合作空间。供销社下一步在着力抓好电商平台组建的同时,还鼓励和支持各级供销社与这些电商企业开展合作,形成为农服务的合力。
“电子商务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对供销合作社来说也是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大机遇。因此,我们要发挥实体网络的优势,加快创新转型,实现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邹天敬介绍说,今年年初,供销总社已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方案,在未来发展布局方面提出了“四个突出”。
他进一步介绍说,一是突出供销社整体优势,由总社打造全国性电子商务平台,各省级社统筹发展区域性、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最后对接到全国平台上,形成规模优势;二是突出供销社贴近农民的优势,发挥县级供销社在农村电商中的主体作用;三是突出供销社实体网点广布的优势,加快县以下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和各类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四是突出农产品流通重点,发挥供销社农产品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优势,组织各地农产品资源通过供销社的电商平台进行销售。
“除此之外,我们也在积极地发展B2C、C2C、O2O等电子商务模式。目前,全系统的电子商务企业已超过800家。”邹天敬说。
在发展农村金融方面,李春生表示,过去十几年来,供销合作社系统凭借网络体系优势、人才储备和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资金互助、小额贷款、信用担保等服务发展很快,已有341家各类的信贷、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还参与了20家村镇银行的建设,部分地区基本具备了发展金融的条件。这次《决定》不但允许供销合作社创办中小型银行试点,而且鼓励供销合作社做小额信贷、融资租赁、信用担保等工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供销合作社的第一家合作银行就可创办起来。